电钻打眼施工措施
施工时间;2007年7月17日八点班 施工负责人;张 平
施工单位:机电三队 措施编制人:吴 伟
施工内容:安装语音信号箱 施工地点:三煤组人车道
1、 施工前,瓦检员要先检查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,不超过0.5%方可施工;
2、 检查所使用设备的完好情况,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电钻的接线。
3、 电钻的接线、拆线在综保开关的负荷侧进行,接线、拆线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;
4、 电钻的接线过程中,要用高压胶布可靠连接,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,不准带电拖拉电钻,严禁强拉硬拽;
5、 电钻在接线、拆线时,电工先停掉综保开关的上一级电源,挂牌、闭锁并设专人看护;
6、 施工现场,要备有2台合格的干粉灭火器,撒水装置专人负责撒水;
7、 施工人员衣着要利索,打眼过程中严禁将电钻电缆缠绕在手腕上;
8、 打眼过程中,操作人员必须技术熟练,并站在手电钻的一侧,两手用力要均匀,以防钻头弹出伤人;
9、 施工过程中,瓦斯检查员和安检员要在现场监督每30分钟检查瓦斯情况,并做好措施的落实;
10、 施工完毕,要在当班把电钻打升井;
11、 作业过程中,队干部要在现场监督、落实;
12、 施工结束专人检查现场情况,确认无误后人员方可离开施工地点;
机电科:
安检科:
总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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